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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机器换人”先进适用装备和优质服务指导机构的通知
浙经信投资【2014】538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有关协会,各省级专家服务指导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机器换人”决策部署,加快先进适用装备技术推广应用,培育壮大“机器换人”专家服务指导机构,现组织推荐“机器换人”先进适用装备和优质服务指导机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适用装备推荐
推荐的各类先进适用装备和产品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工艺水平和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和“机器换人”总体要求,技术和产业化条件成熟。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可以是自主研发、国外引进或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单台(套)产品、成套设备或生产线等。
(二)要求在省内有应用案例,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具有一定的应用规模或潜力。
(四)装备或产品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技术团队和管理能力,具有可持续创新能力,可提供优秀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优秀服务指导机构推荐
推荐的服务指导机构应具有良好的人才队伍和技术服务能力,积极参与我省的“机器换人”工作,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或有实施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组织:
(一)各市、县成立的各类“机器换人”推广服务中心、专家服务指导机构中工作开展积极、工作成效显著者。
(二)能为我省企业“机器换人”提供解决方案的各类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企业。
(三)专业从事某一领域或行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等的研究、优化、资讯、改造的企业和机构。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请各市、县经信部门、省级专家服务指导组和经授权的行业协会(名单见附件1)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要求的装备和机构积极组织推荐,填写《“机器换人”先进适用装备推荐表》和《“机器换人”优秀服务指导机构推荐表》。
(二)各县(市、区)将本地区的推荐装备和机构报名各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经信委,各行业协会和省级专家服务指导组负责汇总本行业或本领域的装备和机构,直接报送省经信委。
(三)请你们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省经信委投资处。联系人:唐国锋、陈昌杰,联系电话:0571-87059495,87058089,邮箱:460697982@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的指导服务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择优列入省级“机器换人”专家服务指导组。
(二)推荐的先进适用装备将择优列入《浙江省“机器换人”先进适用装备推广目录》。
(三)对列入《浙江省“机器换人”先进适用装备推广目录》的产品,将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予以推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9日
附件1
经授权的行业协会名单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浙江省照明电器行业协会、浙江省太阳能行业协会、浙江省机电行业协会、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浙江省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浙江省环保装备行业协会、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浙江申医药包装行业协会、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浙江省汽车零部件产销联合会。